日期:2016-1-8(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县环保局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认真组织实施好《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完成好“十二五”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宁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突出9个工作重点。
一是学习贯彻《环保法》,着力增强企业主环境保护意识和履行企业环境保护责任的自觉性。同时,坚持组织全局同志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2小时制度,重点学习新《环保法》及环保部配套出台的4个规章,提高同志们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严格环境准入。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严格控制新建富锰渣高炉、硅锰合金电炉等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同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快办快批,搞好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发挥牵头作用,积极调度,完成减排和项目建设任务。
四是做好201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尽力争取更多的生态补偿资金,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五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向污染宣战,重点治污。开展打击违法排污环保专项行动,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是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制度,公开重点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七是开展企业排污权初始分配,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八是高起点编制我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力争较多的环保项目进入笼子,推进宁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九是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引进专业人才,充实环保队伍,配备PM2.5、水质分析射流仪等仪器设备,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稿源:]
[作者:乐利辉]
[编辑:乐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