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2-1(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本报讯(记者 孙克峰 通讯员 王希玉 吕志栋)都说养儿为防老,可人老了儿却不想养。因有无宅基地及承包地等琐事发生纠纷,两个儿子不再赡养年已八旬的老太太。近日,冠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判决由二被告杨某民、杨某富每人每年各负担原告张老太太的生活费3054元。
家住冠县清泉办事处的张某某现年81岁,老伴已去世多年,育有四子二女,且六子女均由张老太太及老伴抚养成人并结婚成家。由于丈夫已去世,现张老太太单独居住,尚能生活自理。2011年至2014年间,长子杨某民和次子杨某富每人每月尚给付原告50元赡养费。后来,两人因有无宅基及承包地等琐事与张老太太发生纠纷。自2015年1月份开始,两人均不再按月给付原告赡养费。一气之下,张老太太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
庭审中,两个被告辩称:原告没有病,其所诉称的其他事属实。原告有承包地,让别人种着。另外,原重庆治疗癫痫最好医院告的养老宅基地让小儿用着,现住的是三儿的宅基。二人要求将宅基地及承包地在兄弟之间分清楚后才赡养原告,否则不同意赡养原告。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夫妇将二被告已抚养成人,其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已完成。原告现已年高体弱,需要赡养,二被告应与其他四个子女共同分担赡养原告的义务。原告请求二被告自2015年1月1日起,每年负担3054元生活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原告请求二被告自2015年1月1日起,每年负担1000元医疗费的请求,无事实依据,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支持,应予驳回。二被告辩驳的不同意赡养原告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采纳。
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从2015年1月1日起,由二被告杨某民、杨某富每人每年各负担原告张某某的生活费3054元,2016年7月31日以前的生活费,待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以后的生活费按每月应平均负担的数额于每月1日给付;驳回原告张老太太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癫痫病人的寿命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癫痫病起因养费的权利。子女引起癫痫病的主要病因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