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优抚安置暖人心
近年来,兴义市认真贯彻执行双拥政策法规,不断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大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和爱心献功臣活动,积极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困难。目前,优抚安置工作已成为兴义市双拥工作中的亮点。这项工作具体是怎样开展的呢?为此,记者一行走进兴义市民政局和市双拥办,详细了解优抚安置工作的开展情况。
市民政局分管双拥工作的副局长熊图美介绍,为切实开展好优抚安置工作,市民政局与兴义驻军联动,做到清情况、明底数、知动态,及时做好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军烈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抚恤、安置等相关事宜。
据悉,该项工作主要从四个方面去开展的:一是确保优抚对象生活好。建立了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各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优抚事业经费在2008年是1149.3万元,到2011年就增长到2006.8万元。市级财政对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能培训工作,培训率达100%。积极为农村籍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渠道,每年组织一次退伍军人现场招聘會, 100余名农村退役士兵通过招聘會找到合适岗位。
在丰都街道办和木贾街道办,民政办的同志与村常务干部通过深入退伍军人家中走访,得知退伍军人张照能、王正启、钟其云几家的住房存在困难,原来的老屋已经年久失修变成了危房,经本人申请,村常务干部和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证实,根据其困难程度,给予三户人家建房补助资金,目前三户退伍军人已经住进了安全和宽敞明亮的新房。
今年上半年,市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再次调整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在乡复员军人定期补助标准由6240元/年提高至7090元/年,其中市级财政补助263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标准由2640元/年提高至3000元/年;参战退役人员定期补助标准由2640元/年提高至3000元/年。根据相关规定,2011年冬季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全部城乡一体化,每户按15000元兑现。
同时,认真落实《兴义市优抚对象医疗保5元。在春节期间,市领导及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共走访慰问了30户重点优抚对象,了解他们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给每户送去慰问金600元共投入慰问金18000元。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办)的952户现役军人家属、三属也分别进行走访慰问,给每户送去慰问金300元,共投入慰问经费285600万元。今年,共收到立功喜报42份、优秀士兵喜报92份,发放奖励金4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