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4(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上面拨来的资金少了1.2万元,村民指责村干部私吞,村干部说是“跑”资金的开支并大叫委屈——
下拨资金缩水 呼唤阳光操作
本报记者 欧金玉 史学慧
近日,株洲县朱亭镇红旗村不少村民投诉说,2012年5月24日的一场暴雨,导致株洲县的许多地方发生灾害,房屋倒塌、山体滑坡、稻田冲毁处处可见,相关部门了解实情后,给受灾村下拨了救灾款。可是,该村在分两次收到国土部门下拨的4万元地质灾害救灾款后,村上做账却只有2.8万元,而有1.2万元被村干部以引资经费提成等名义中饱私囊。村民们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却得不到查处。
然而,记者在对此进行调查时,方方面面的说法,却暴露了上级有关资金下拨时存在的一个问题。
村干部诉苦:上级资金不“跑”不来
11月6日,朱亭镇红旗村的村干部接受了记者的采访。2012年担任村支书的刘某介绍说,当年5月,该村遭遇了特大洪灾,山体大面积滑坡,泥石流冲毁了房屋、稻田,道路塌方淤塞、电力中断。全村330多户村民有300多户房屋受损,20多户村民房屋全部倒塌。灾情发生后,民政、交通、电力、国土等政府部门都到现场了解了情况。但最后只有民政部门给了4万元房屋受损的救灾款,村里将这笔钱分给了住房受损的113户村民。
在接下来的灾后重建过程中,村里一方面组织村民自救,另一方面由村里负责修复村里主要干道、恢复电力等基础设施,当年用于灾后重建的资金花了4万多元。然而,村集体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村干部便多次“跑”有关部门,通过托人找关系,从县国土资源局争取来了4万元地质灾害救灾款。因为“跑”这些钱,村里花了一些开支,最后入账时扣了1.2万元。
刘某对村民投诉此事表示很委屈:这些钱虽然是政府部门下拨给村里的,但不“跑”不找人,怎么会有这么些钱到村里。其中差旅费、人情支出是非开支不可的,这些钱不可能要村干部自己出,只能从要来的资金中去开支,村干部并没有从中中饱私囊。至于这些钱究竟开支在那些地方,刘某没有具体说明。记者也无法查清这些钱究竟是不是像村干部所说,花在“跑”资金上。
干部群众各执一理
在朱亭镇采访时,一些镇干部对红旗村村干部刘某说的苦衷也表示理解。他们说,村、镇一级实际上都面临着同样的尴尬,特别是作为村干部,一年不向上面争取点资金,为村里做点实事,老百姓同样会有意见。而上面正常拨付的资金太少,只能去跑,而要想跑到钱,不请客送礼是很难搞成。他们还向记者出示了株洲县委、县政府2011年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文件中规定:对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拨付的政策性资金不得提取奖金或补助。其他引进资金,工作经费开支原则上不超过引进资金总额的25%。也就是说,争取来的一些资金,是可以报一部分工作经费的。
对此,红旗村的一些村民却对此无法理解:地质灾害款和民政的救灾款本来就应该给受灾村民,也就是说,这应该是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拨付的政策性资金,不应提取奖金或补助。不管是什么资金,只要钱是国家的,上面管钱的部门就应该对下面的情况进行分析考察,该给谁,给多少都要据实而论。村里如此做账,这些钱到底是真正“跑”资金花了开支,还是村干部以此为借口自己私吞了,谁说得清楚?
说不清的开支 看得见的腐败
其实,类似情况已不是记者在采访中首次碰到,不少群众反映的基层账务问题,就是因为这些说不清的开支而不了了之。但类似情况的确又是不少地方向上争取资金的一个潜规则。许多地方政府把对上争取资金作为一项收入计划,能争取到资金是一种能耐、本事,还允许提成。许多人到上面去争取资金,那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通过返还部分资金利诱,有的通过争取资金的人与上面某个干部的个人关系,有的也是靠持之以恒的毅力软磨硬泡,等等不一。就这样,国家的钱就通过一些看似正常,又非正常的方式拨付到下面,跑资金的人不吃亏,甚至获利,有权批资金的也可能从中得了好处。正因为这种情况普遍存在,又都“说不清”,一些地方或部门即使正常搞来的资金,也以此为借口谎报开支,将部分资金落入个人腰包。
可是,国家资金就这样在上下流动的过程中“缺、蚀”了。老百姓有意见,有的争取资金的部门或个人也很难堪:钱缩水了,查起账来,说清了,对不起上面的某些领导干部,况且下次还要不要人家给钱了?不说明,自己又委屈,搞不好还要受纪律处分。
人们呼吁:从制度上实现下拨资金的阳光操作,让上面管钱袋子的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下拨资金,而不是凭借个人好恶和个人关系亲疏,消除所谓的“跑部钱进”,使真正需要资金的部门、单位能得到“及时雨”,从而杜绝腐败,让社会风气大大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