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3-16(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云南生态治理1000万亩陡坡地
云南省将于2012-2020年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1000万亩的目标。陡坡地生态治理重点治理全省25度以上陡坡地,城镇面山、交通沿线、江河两岸、湖库周围和水源涵养区等特殊生态脆弱区的陡坡地。
日前,云南省出台了《关于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的意见》。《意见》提出2012-2020年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1000万亩的目标。其中,积极争取国家退耕地还林任务200万亩,省自筹资金实施800万亩。 十二五 期间实施400万亩, 十三五 期间实施600万亩。
陡坡地生态治理将重点布局在乌蒙山区、藏区、边疆民族地区、石漠化严重地区、重点流域沿岸等生态脆弱地区。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重点治理全省25度以上陡坡地,城镇面山、交通沿线、江河两岸、湖库周围和水源涵养区等特殊生态脆弱区的陡坡地。
对于陡坡地生态治理生活补助费标准及发放方式,《意见》指出,按照每亩300元标准给予定额包干生活补助,并分两次兑付。造林当年,经县级林业部门检查合格后,每亩兑现生态治理生活补助费200元;造林第3年验收合格后,每亩再兑现100元生活补助费。
生态治理生活补助费发放,由农户实施的,通过 惠农一折通 直接发放给农户;承包陡坡地实施生态治理的,必须与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陡坡地生态治理合同,在明确承包补偿资金、林木收益等分配方式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兑现;集体管理未承包到户的陡坡地纳入生态治理的,生活补助费先兑现给村民小组集体,再由村民小组集体商议分配方式。对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后的地块纳入林地管理、核发林权证,保障农户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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