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1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近日,太和县下发《关于严明秸秆禁烧奖补资金使用纪律的通知》,对各级财政按照每亩20元的标准安排小麦秸秆禁烧奖补资金的使用提出纪律要求,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通知》指出,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打捆搬运离田、秸秆收储点建设、秸秆转化综合利用、农户因限茬收割带来的费用上涨补贴等,要按照“谁使用、谁转化,谁得补贴资金”的原则进行发放。 《通知》强调,奖补资金预拨后,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对按照禁烧要求、按规定办事的农户要及时、足额兑现。不得将秸秆禁烧专项奖补资金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农委、环保等部门要强化对秸秆禁烧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监管,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对秸秆禁烧奖补资金使用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违规使用秸秆禁烧专项奖补资金的乡镇或单位,将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通讯员 李天然)